森林防火,防患于未“燃”——沧江中学附属小学“森林防火”主题中队活动

作者: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         浏览数:        时间:2021-09-15 17:18:57


为增强学生森林防火的安全意识,学会森林火灾的安全防护知识,形成“森林防火、人人有责”的浓厚氛围,9月3日下午,沧江中学附属小学六年级开展了以“森林防火 人人有责”为主题的安全教育中队活动。



六年级中队紧扣“森林防火”的主题,从什么是森林火灾入手,以具体的森林火灾为案例,让孩子们从实例中认识到火灾的危害和“可怕”,护林防火“十不准”,让孩子们懂得了珍爱森林,防患于未“燃”!尊重自然,顺应自然,敬畏自然,只有这样,大自然才会把无尽的资源回馈给我们!




其中两个“火灾案例”让孩子们胆战心惊,火灾的背后,是人们的疏忽,是对大自然的轻视! 如何自救和逃生?中队活动内容为我们做出了解答:报警、高声呼救、从窗户系绳逃生、从安全出口逃生……一个个具体可行的方法,让孩子们面对火灾时冷静思考,找到切实可行的方法逃离火场。


生命诚可贵,安全价更高,愿同学们乘上安全之舟,扬起生命之帆,在知识的海洋里乘风破浪!




温馨提示:护林防火“十不准”,你知道吗?



  • 1.不准放野火烧山、赶兽、驱蜂。

  • 2.不准借郊游、踏青名义上山野炊、烧烤。

  • 3.不准在在林区内点火把照明。

  • 4.不准在山上烧木炭、烧灰积肥。

  • 5.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、放炮竹、放孔明灯。

  • 6.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、烧稻草、秸杆。

  • 7.不准在山上玩火。

  • 8.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。

  • 9.不准在山上点火取暖。

  • 10.不准携带火机、火柴、易燃易爆品进入山林。